有中国“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”之称的垄断案,今天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这是《反垄断法》出台六年来,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,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。对于本案的审理过程,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央视、湖南卫视、新浪官方微博等多种媒体方式进行直播,全面发布案件审理情况,属国内首次。
作为《反垄断法》出台六年以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,“3Q”大战也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。对此,360曾发布公开信表示,表面上有活力和创新的互联网行业,其市场集中度已经远远超越了金融、电信、石油、电力这些老牌的垄断行业,并呼吁不要让巨头垄断扼杀年轻创业者的中国梦。360在公开信中指出,中国互联网表面上是创新和有活力的互联网行业,其实互联网巨头垄断市场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越了金融、电信、石油、电力这些老牌的垄断行业。以腾讯一家公司为例,其市值已经超过全部40多家中国互联网海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0%。
然而巨头垄断却使中国互联网产业荒漠化。根据第三方数据统计,2006年之后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,中国互联网没有诞生一家新的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公司,而同期美国却诞生了Facebook等一大批创新公司,中国互联网市场从与美国同步繁荣变成荒漠化。
对此,360方面表示,只有对互联网巨头在收购、合作、结盟方面的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成为常态,对巨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手段进行遏制成为惯例,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有可能形成,创新和活力才能够不断涌现,年轻创业者们的中国梦才有可能实现。
此外,360方面还表示,这场反垄断的标本之战最后的赢家不是360也不是腾讯,而将是全中国的年轻人、创业者。
庭审聚焦
两年前腾讯发布的《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》让人记忆犹新,昨日这封信引发的“3Q”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昨日在法庭上,主审法官归纳了这一诉讼5个主要焦点问题,庭审期间双方围绕“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”展开激辩。
据悉,该案将连续审理2天,截至记者发稿时,今日庭审的情况还未发布。
1.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?
在本次庭审中,360称在腾讯QQ和奇虎360软件中“二选一”,造成奇虎360的软件产品被用户大量卸载、删除,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理应承担赔偿责任;腾讯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,构成行业垄断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要求撤判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。
腾讯公司则认为,一审的判决是正确的,QQ在市场中并没有支配地位,并且在一审中奇虎360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证明其遭受了所谓的“巨大的经济损失”。
2. 360是否混淆了通讯服务?
在对相关市场的认定问题上,360认为“中国大陆的即时通讯市场”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。而腾讯则回应称,即时通讯、社交网站等都是属于平台级的产品,都是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,相关地域市场适用于全球市场。
腾讯举出咖啡的例子,认为360把单一即时通讯服务和综合即时通讯服务混淆,并认为它们彼此之间不能互相替代,就像咖啡市场被混淆细分为拿铁市场和摩卡市场,称360的观点毫无根据。
主审法官归纳的诉讼焦点
1.如何界定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市场?
2.腾讯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?
3.腾讯公司是否构成《反垄断法》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?
4.假如腾讯公司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,民事责任如何承担?
5.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