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川:反垄断造就的三大巨头

2012-04-19 09:14  来源: 罗川博客

上上年3Q打仗的时候,有声音建议提起对腾讯的反垄断调查。没想到这个诉讼昨天在这两家公司之间正式打开了。反垄断,或称反托拉斯(antitrust)是自由竞争的最后保护,是市场经济防止腐化,自我调节的最后手段。

这让我记起2000年在微软总部工作的时候所经历的反垄断官司。司法部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起源于对互联网入口—浏览器的争夺,微软在windows95中附带了免费浏览器IE,使竞争对手网景(NETSCAPE)公司的浏览器Navigator一败涂地。2000年4月3日,微软被判违反《谢尔曼法》。6月7日,杰克逊法官作出裁决,要求微软必须拆分为两个公司,一家经营windows个人电脑操作系统,另一家经营office等应用软件和包括IE浏览器在内的网络业务。当时微软员工群情激奋,作为一个产品经理,我也花了较多时间学习反垄断法相关的知识和案例。发现在西雅图,微软居然不是第一家遭到反垄断制裁的企业,当地被以反垄断法规拆分的首家企业居然是波音。

近现代的反垄断法,通常以1889年加拿大《禁止限制性贸易的合并法》和1890年美国《防止不法限制及独占的保护商业与贸易法》(谢尔曼法)为标志。咱们最熟知的美国反垄断案例,可能是在电信改革过程中反复引用的美国贝尔公司案例:1974年美国司法部以违背反垄断法为由,起诉当时的美国垄断电信商“贝尔系统(BELL SYSTEM)”。经过8年法律诉讼,贝尔系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,条件是贝尔系统主动分拆成8个小贝尔公司。

而针对波音的反垄断则发生得更早。波音公司成立于1916年7月1日,由威廉·爱德华·波音创建,1917年改名波音公司。 1929年,波音与普惠,西科斯基等其他公司合并后,更名为联合飞机及空运公司。1934年根据反垄断法规要求拆分成三个独立的公司:联合飞机公司、波音飞机公司、联合航空公司。

这就是后来的联合技术公司,波音公司和美联航。在随后70多年的运营中,这三家企业都成为世界500强企业,并成为所在行业中的翘楚。

波音公司大家都很熟悉,在1996年合并了麦道公司后,成为全球最大的飞机制造企业。2009年收入约682亿美元,是美国最大的出口“创汇”企业。

联合技术公司(UTX)2009年收入是529亿美元。主要产品有飞机发动机,空调,电梯等。常常在飞机发动机上看到普惠(P&W)的标志,就是联合技术的产品。另外,在建筑行业中经常使用的奥的思(OTIS)电梯和开利(carrier)空调也是联合技术公司的产品。

美国联合航空公司(United Airline)在前几年金融危机的时候,差点破产。借助经济回暖,并较好的解决了劳资纠纷,又欣欣向荣。10年10月1号,美联航正式与美国大陆航空(Continental)公司合并,成为了目前全球最大的民用航空公司,新公司一年的营收约200亿美元。

从历史看过来,当年对波音公司的拆分似乎并没有对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。而分拆出来的公司,因为强壮的基因,又长成了三棵参天大树。回头看看微软。2001年6月,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杰克逊分割微软的判决,但维持了微软是一家违法垄断公司的判决。11月上旬,经过了马拉松式的法庭辩论和谈判,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,条件是:微软开放API,并允许一个由司法部指派的特别小组审阅源代码。其目的都是使竞争者能够更有效率的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。藉此,微软保全了公司的整体性。不过从随后运营的情况看,微软在互联网上并没占到什么便宜,除了IE占有优势以外,在互联网服务上,Google,Amazon,甚至ebay和Yahoo都比微软在行业中占到更大份额。倒是1999年从微软拆分出去上市的Expedia.com,后来成了全球最大的在线旅游服务网站。

如此看来,反垄断对被反的企业来说,也未必是坏事。而如果不反垄断,则会极大的阻断公平竞争,扼杀创新,阻碍社会进步。